2006年5月2日,歐盟通過了第98號新電池指令草案,同年9月6日,新電池指令2006/66/EC開始實施,同時廢除原有的電池指令(91/157/EEC)及其修訂條文(98/101/EC和93/86/EEC)。各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9月26日前將新電池指令轉化為本國法例。
UL是美國保險商試驗所(UnderwriterLaboratories Inc.)的簡寫。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,也是世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。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、裝置、產品、設備、建筑等對生命、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,它是一個獨立的、非營利的、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(yè)機構;確定、編寫、發(fā)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,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(yè)務。
為了使消費者能更清楚地了解所購買的產品上標示的認證標志,以及減輕產品生產廠家負擔的各種認證費用,韓國技術標準院(KATS)2008年8月20日宣布將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認證系統(tǒng)KC(Korea Certification)認證。該計劃于2009年7月起,在知識經濟部率先施行,2010年末擴大施行到所有部門。
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,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,根據國際航協(xié)《危險物品規(guī)則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(guī)范,即UN38.3測試。根據民航規(guī)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。
在通訊終端設備和無線產品能夠合法地在這些國家銷售之前,必須根據RED指令執(zhí)行測試取得認可,同時也必須擁有CE-mark。無線遙控產品必須符合RED指令REDEU要求(注:2014年5月22日,無線電設備指令(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,REDEU正式在歐盟公報(OJ)上公布,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。該指令將取代無線電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(R&TTE指令),2016年6月12日之前,成員國應將該指令轉化為成員國法律,原R&TTE指令EC)也隨之作廢。2016年6月13日起,成員國應采用新無線電設備指令(RED);2017年6月13日起,符合舊R&TTE指令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上銷售。)
MIC認證俗稱TELEC認證,日本亞馬遜會稱為Giteki認證,其中都是同一種認證,只是叫法不同。TELEC認證是電波法,帶藍牙/WIFI等無線的出口日本,必須做要做這個認證才能出口。
3C認證的全稱為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”,它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規(guī)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。所謂3C認證,就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,英文縮寫CCC。
EMC測試又叫做電磁兼容(EMC),指的是對電子產品在電磁場方面干擾大小(EMI)和抗干擾能力(EMS)的綜合評定,是產品質量最重要的指標之一,電磁兼容的測量由測試場地和測試儀器組成。EMC測試目的是檢測電器產品所產生的電磁輻射對人體、公共場所電網以及其他正常工作之電器產品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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