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確保航空運輸安全,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,根據(jù)國際航協(xié)《危險物品規(guī)則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(guī)范,即UN38.3(UNDOT)的測試。根據(jù)民航規(guī)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。
什么是UN38.3測試
UN38.3測試是指在聯(lián)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(lián)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3款,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(huán)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
UN38.3測試報告產品要求
1、各種鉛酸蓄電池(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、固定型鉛酸蓄電池、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)
2、各種動力二次電池(如動力車用電池、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、電動工具用電池、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)
3、各種手機電池(如鋰離子電池、鋰聚合物電池、鎳氫電池等)
4、各種小型二次電池(如筆記本電腦電池、數(shù)碼相機電池、攝像機電池、各種圓柱型電池、無線通訊電池、便攜式DVD電池、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)
5、各種一次電池(如堿性鋅錳電池、鋰錳電池等)
UN38.3測試項目
T.1高度模擬試驗
T.2熱測試
T.3振動試驗
T.4沖擊試驗
T.5外短路試驗
T.6碰撞試驗
T.7過充電試驗
T.8強制放電試驗
判定測試合格標準
a.T.1-T.4無質量丟失,無滲漏,無排氣,無解體,無破裂,無著火,開路電壓不低于測試前的90%;
b.T.5–T.6表面溫度不超過170℃,測試6小時內無解體,無破裂,無著火;
c.T.7–T.8測試7天內無解體,無著火。
UN38.3測試需提交的資料
1、申請表填寫
2、委托書、鋰電池運輸聲明及隨機文件填寫
3、電池規(guī)格書
4、包裝圖片(外包裝圖片,打開外包裝圖片,內包裝圖片)
5、檢測樣品(需要有兩個產品上面印有產品的容量,瓦時,電壓等參數(shù))
6、電芯規(guī)格書(以上資料均能提供模板)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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