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6月16日,歐盟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將第23批5項評議物質中的4項物質加入SVHC候選清單。由于成員國委員會對法國提議的將間苯二酚(EC 203-585-2;CAS 108-46-3)確定為SVHC未達成一致意見,所以間苯二酚暫未被列入SVHC中,但后續(xù)歐盟委員會仍會就此物質展開進一步的確認,從而做出最終決定。至此歐盟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已增加至209項。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將于6月下旬更新SVHC候選物質清單。
新增4項SVHC候選物質信息如下表:
REACH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當產品中含有SVHC物質且含量超過0.1%時,需要向ECHA通報或者在供應鏈內進行信息傳遞;當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.1%且每年生產/進口該物品中的SVHC總量超過1噸時,則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必須在新物質納入清單后的6個月內通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。
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,企業(yè)面臨的管控要求越來越多。企業(yè)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,在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后(2020年06月16日起)六個月內,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報。建議企業(yè)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,以從容應對法規(guī)變化。
相關小知識
1、REACH指令是什么?
REACH指令是“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”的英文簡稱。REACH的主要內容是要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。因此,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,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、檢驗和批準,一旦超過規(guī)定的含量就不能在歐盟市場上進行銷售。
2、什么是高度關注物質?
SVHC,即高度關注物質,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(guī),根據REACH第57條款規(guī)定,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可能對人類健康或環(huán)境產生嚴重影響的物質,會被列入候選清單中,而這個清單就稱為高度關注物質清單。一旦他們列入授權列表,行業(yè)在限制實施日期之后繼續(xù)使用需要申請該物質的使用許可。
3、如何處理超標“物質”?
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“物品”類產品中含有濃度>0.1%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告知、通報等義務:?
(1)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,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;
(2)含量>0.1%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>1噸/年時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,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;?
(3)“物質或混合物”類產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,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。
注意:
出口到歐盟的不合格產品將會受到處罰,歐盟海關將拒絕該產品進口,扣押貨物等,也可能面臨高額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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